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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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

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,属正科级事业单位,隶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管理。中心占地68599.58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43431.4平方米,内设有大剧场、多功能小剧场、影音演示厅、露天文化广场等设施,现因业务需要,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人员: 以下人士试用合适,并通过相关考核及考试后,将享受机关雇员待遇。有意应聘人士,请将个人履历、学历、技术资格证明复印件,于2006年3月15日前寄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73号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后勤综合部收”,邮编528403。